腾讯提出新的愿景与使命:科技向善

来源:搜狐    作者:天使不投资人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6-26    

作者丨天使不投资人

头图丨视觉中国

2019,腾讯提出新的愿景与使命:科技向善。此前,腾讯的愿景是“最受尊敬的互联网企业”,使命则是“通过互联网服务提升人类生活品质”。而去年架构调整后提出的“提升品质”这个使命,仅半年就悲剧地被“替换”掉了。

在95后、00后心目中,腾讯这家公司的形象,恐怕与80后、90后不大一样。有没有过“一边充值一边骂腾讯”的经历,对这家公司的认知会迥然不同。毕竟,曾经的QQ是个自带彩虹宝钻,点亮面板图标能骗学生半年零花钱的鬼畜产品。

因此,“科技向善”并非谷歌早年“Don't be evil”的翻版。谷歌提出“不作恶”的背景,是销售人员与研发人员的冲突,或可能的冲突;作为一家技术主导的企业,谷歌态度鲜明地站在了研发一边,表示不会为了赚钱而作恶——谷歌近年表现出在美国科技企业中尤其突出的亲政府立场后,也就不再提这茬儿了。

而腾讯早年一直以产品为主导,其产品充值广度即便放在今天也堪称奇迹,此时强调“不稀罕钱”,恐怕不太可信。腾讯的科技向善,是且只能是商业的、发展的——即便科技向善的英文是“Tech for Social Good”。

一个愿景,怎么这么拧巴,这么扭扭捏捏?

科技向善的意涵,在腾讯研究院,腾讯几位高管的讲话及各路自媒体的发挥中,普遍与商业关系不大,令人无感。这些解释集中于两个层面:

  1. 慈善。这是吃瓜群众、包括多数互联网从业者看到“科技向善”的第一反应。有些人理解为与商业无关的、纯粹的慈善活动,有些人理解为腾讯近年的“投资不控股”(这在业内跟做慈善没太大区别)策略。但无论如何,说用慈善引领公司,恐怕腾讯得真的“没有梦想”了才会这么做。
  2. 自省。这是腾讯研究院及各位高管的较为官方的解释。大意是说,科技在改善生活时也带来了原来没有的麻烦,比如信息过载、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犯罪、数据安全、大数据杀熟、AI逼人失业等。让科技解决自身的问题,而非解决人类社会原有的问题(与“慈善”的核心区别),才是“向善”的重点。但腾讯集团PR尚未做出更详细的释义,现阶段主要放任自媒体涂抹。

腾讯内部提出“科技向善”的概念,始于2017年。真正首次公开则已是2018年1月20日腾讯研究院的活动上(该次活动主题为“科技向善:过载/Overload”),腾讯公司前CTO张志东发表讲话。而“科技向善”大规模曝光,已经是2019年1月11日,腾讯研究院“科技向善”的第二次年会(科技向善:刷新/Relaunch)了,彼时腾讯SVP郭凯天发表讲话;此前不久,张小龙也公开表示“善良比聪明更重要”。

马化腾曾亲笔写过同名文章《科技向善》,发表在《经济学人》特刊《The World in 2019》上,但当时Pony对“科技向善”的解释较为保守,仅涉及慈善层面。

真正的“官宣”要到2019年5月4日,马化腾在朋友圈借一条无关紧要的新闻以“新远景与使命”的口吻,首次认可了研究院的努力。

但“科技向善”真的“官宣”了吗?

其实数位高管对向善内核的解释不尽相同,甚至随着时间推移发生过不少变化(从慈善到自省)。腾讯研究院的地位在腾讯内部相对非核心,绝不可能代表腾讯。至于正规的、完整的解释,腾讯集团PR从未给出过——甚至连官网都懒得改:

你可以亲自登录腾讯官网查看,相信你也不会认为这是腾讯的工作疏漏

一个愿景的提出,前后花了一年半,有那么复杂吗?已经找了那么多自媒体写稿,PR还是不会梳理吗?Pony和Tony在腾讯一言九鼎,这二位的发言都无法给个准信儿,“科技向善”又能成多么宏大的命题?

首先,科技能不能是善的?当然不能。

“技术不好也不坏,也不是中性的”,科技六大定律中开宗明义的首条,科技的立场由环境和使用者所决定——我们常用核武器来佐证。当前大环境下,科技本身就引发了各种各样的“新恶”;科技巨头身为垄断者,就如被贫民唾骂的华尔街一样,成为新型犯罪受害者、网络“老实人”及“数字难民”憎恨的目标。向善之举,有助于科技公司摆脱这一困境。

但是,科技本身没那么复杂,“善”则没那么简单。腾讯不是一家鸡血型公司,企业文化一直主张客观中立,可不想背个“我来定义善”的大锅。因此,腾讯的善,必须找到一个在人类社会中较为客观的落脚点,成为一种公认的“善”。

或者说,正义。

“向善”的社会逻辑:请把纠纷留给科技

科技向善从一开始就有强烈的GR倾向。6月12日,《学习时报》发表文章《科技向善应成为数字社会的共同准则》,作者司晓。

作者司晓是位法学博士,如假包换的腾讯研究院院长,通称Jason。年初我与Jason就“科技向善”的话题进行交流时,还特意问过“科技向善”与传统的“CSR”(企业社会责任)有何区别。而就他在《学习时报》上发表的文章来看,Jason已经不再刻意区分科技向善与CSR的区别,而将其视作CSR的一部分:

科技向善既可以看作是科技公司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也是未来新的机会与优势。毕竟在面对数字社会带来的种种挑战时,只有那些积极主动寻找创新性解决方案、严格恪守为用户创造价值的公司,才能在下一轮竞争中获得更大的优势与长远发展。

Jason的法学背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科技向善”的起点。实际上,Jason任主编的《腾讯研究院未来译丛》系列书籍中,有一本名为《数字正义》(作者:[美]伊森·凯什,[以色列]奥娜·拉比诺维奇·艾尼)的书,讲述了和上述引文接近的部分观点。

这些观念令我想起在科技领域已经屡次发生的事情:纠纷不是科技公司带来的,但能够主动解决纠纷的科技公司,将率先取得优势(需要说明的是,下文部分观点借鉴了《数字正义》)

虽然无奈,数字世界终究成了“法外之地”

年轻网民可能不敢相信,电商平台成立之初是没有客服的。1992年以前,网上商业活动属于违法行为,大多数网络活动是政务和学术交流。当然彼时网民也很少——早期互联网以美国国家计划命名为“阿帕网”ARPAnet,而阿帕网在1990年才退出历史舞台。

总之,商业解禁后,电商鼻祖eBay于1995年成立,直到1996年它真的只是一个“平台”,买家卖家在上面发生了什么冲突,任由他们自己去打,无论eBay还是用户,都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当时网民的观念近似于:你在商场买到假货会去找物业吗?

但不到一年,eBay就意识到,如果没人帮忙解决纠纷,电商就不比线下好到哪儿去。于是,eBay就雇佣了一个(没错,就一个)员工专门处理所有纠纷,在规模扩大后才开始建立自己的客服中心,而这也帮助eBay从一个初生牛犊成长为商业明星。

今天的电商不会走这条弯路了,实际上他们的解决方式都更精明:亚马逊会根据用户是否Prime会员、是否亚马逊常客、是否不常退款、该订单是否不太贵来智能判断能否一键退货、换货,连客服都省了;至于阿里巴巴,有统计表明99%以上的冲突无需阿里客服介入——买卖双方都担心自己在阿里平台的好评度,或说信誉等级。

电商只是一个“科技解决科技纠纷”的缩影。今日社会,我们绝大多数的冲突存在复数的、多层次的解决方法:一些纠纷可以在当事人间达成谅解,不能解决的则由小范围内的第三方帮忙调解,闹大了的会进入媒体视野给个“公论”,争议巨大的会进入诉讼程序,多数民诉等不到开庭就会庭外和解,而需要检方提起公诉的纠纷更是少之又少……

尤其在数字领域。

试想,在使用科技产品时,你有没有遇到过bug,或者隐私被泄露、身份被出卖,或者数据错误、数据丢失?这些问题有没有导致你遭受过经济损失?你会因为遇到bug状告软件公司吗?在网上受到骚扰,你会像在街上受到骚扰般报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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