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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人民法官” 优秀法官事迹展播(二)于亮

发布时间:  人气:   作者:张凤明 王铁淇

  古人云,“法者,平直如水。”法官坚守的背后,是“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韧,是“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的超脱,是“名不可简而成,誉不可巧而立”的彻悟,是“善养身者,使之能逸而能劳”的境界。实现人生的价值和彰显司法价值,惟有坚守笃行之。

  于亮同志就是这样一位法官,他品行善良,为人坚韧,充满活力,浑身总有使不完劲,却又待人诚恳、友善,没有他“摆不平”的难题,这是同事们对他的评价。他也总爱说的一句话就是“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就是要实实在在做一些让群众满意的工作,将心比心,我们的付出如果能够换来信访人的真心,那我们就成功了。”在实践工作中,他也在用实际行动诠释这番承诺的真谛。信访人也愿意跟他沟通,把他当为贴心人,也总是说有问题找“于法官”。截止目前,他已默默在信访岗位累计工作十余年,成为涉诉信访工作的骨干力量,一个法院信访的亮点。

  用“真心、真情、真诚”融化坚冰

  于亮于2005年考入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被分配到立案二庭从事专门信访接待工作。信访工作往往是矛盾的聚集点,来访群众多而杂,情绪激烈,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法院的形象,更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既来之则安之,他没有向组织提出任何要求,也没有退缩,知难而进,干就完了。他很快进入了角色,对待自己的工作总是充满热情,秉持公正执法,不徇私情的公心,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工作负责的态度,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一干就是十多个年头,逐渐锻炼成长为一名优秀的信访干部,为信访事业贡献自己的青春和热血。

  曾记起,性格爆裂的周某某因其子犯罪被判刑,不服法院而长期进京到省上访,是个老大难上访户,无人愿意接待她,面对其无端指责,他总是淡然一笑,待她累了疲了,耐心释法,以柔克刚;97岁的老人邓某某因历史问题,经常上访,鉴于老人已无儿无女,无经济来源的现实,于亮并未把老人推出法院大门,而是不断向主管部门呼吁,为老人解决了后顾之忧,当老人牢牢握住他的手说谢谢的时候,于亮的的眼睛湿润了,工作干的值了。由于信访工作业绩突出,他曾连续多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信访先进个人,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 “十佳息访能手”,2008年还被评为创建“平安吉林”活动先进个人, 2010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嫉恶如仇惩罪犯 思维缜密定铁案

  于亮是个非常爱笑的人,对于他来说没有愁事和难事,总是能轻松应对。2012年因组织调整,他走上了刑事法官的岗位,一直信访工作久了,而今要沉下心来,默默的阅卷,无休无止的开庭提审,起早贪黑的写审理报告和判决。“工欲善其器,必先利其器”,刑事审判工作又是一个全新的挑战,他迅速转换角色,边干边学,从实践中学、从其他同志身上学,不断提升审判业务,迅速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刑事审判法官。伊通韩某某抢劫盗窃一案,韩某某抢劫杀死两人,并藏尸体在仓房一年之久,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极大,但韩某某当庭翻供,审理难度极大。如何审理如何判决成为摆在于亮面前的一个难题,一份份证据的的甄别,一个个环节的完善,抽丝剥茧,厘出脉络,终于用铁的证据,让韩某某服法。

  在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日日夜夜,于亮办公室的灯总是最后熄灭,满脑子都是案件事实和法律文书,辛勤的付出得到同志们和领导的认同,2011年于亮同志因为办理刑事案件年度超过百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于亮法官就是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不管在哪个岗位都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工作。

  任劳任怨又无悔 勇于担当勤敬业

  2016年因组织调整工作,于亮同志再次回到信访工作,经过专门的业务锻炼,他对信访工作又一番新的理解和感悟。于亮同志每天总是早来晚走,耐心接待上访当事人,认真处理各种信访问题,近两年累计接待来访群众2000余人次。由于工作的需要,于亮同志会事结点在长春、北京等地信访维稳工作,总是做到随叫随到毫无怨言,妥善的处理了家庭与工作的关系。在实践工作中,他对每位信访当事人的案情及其生活状况做到了如指掌,善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为信访当事人排忧解难,最终达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近三年在开展的集中化解积案专项治理活动中,于亮同志为了及时完成各项工作,总是放弃个人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的工作,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想尽办法做上访人的息访工作。于亮同志第一时间得知“三跨三分离”信访人于某某欲进京上访滋事,立即向市驻京指挥部进行汇报,并主动采取积极主动的应急措施,组织全体法院驻京工作人员启动应急预案,成功在火车站及时接待并予以劝返。

  2020年年初疫情突发,作为一名老党员冲锋在前,积极下沉社区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不顾严寒,不顾白天黑夜,更顾不得疫情肆虐,与其他同志一同默默坚守,诠释着法院人的忠诚和担当。

  信访接待工作是法院的一个窗口,充分尊重和保护群众的信访权利,保持信访渠道畅通。于亮同志在实践中深知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的道理,时时刻刻注重自己品行的修为。让当事人敬畏到法律的威严,更体味到法律的公正。于亮同志就是这样始终保持法官的廉洁形象,以最高院的“五个严禁”要求自己,坚决拒绝权钱交易,坚决摒弃以权谋私,以案谋私,不为权利所屈服,不为金钱、利益所诱惑,无私无畏,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他始终用行动和信念默默奉献诠释做一名新时代的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做新时代公正为民正直无私的好法官。(法律顾问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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